哈巴谷書導論
Ⅰ 先知哈巴谷
哈巴谷愛神,但卻很少有人像他這樣,預備好與神進行對話,質詢神的作為是否公義。當然,在屬靈生活中,大部分信徒都會遭遇懷疑神、質問神的時刻。然而,很少人會像約伯那樣公開地與神爭辯,甚至站在神面前,當面質問神對人的舉動是明顯不合理的,就更罕見了。這正是先知哈巴谷所作的,當神回應哈巴谷最初的問題後,他甚至更進一步對神的答覆發出挑戰。
先知的角色之一,乃是作為以色列神和祂百姓的中保。當百姓偏離了聖約,先知就當提醒並督促百姓回轉。然而哈巴谷卻反過來,呼籲神解釋祂的作為為什麼看來不符合聖約的要求。先知站在與百姓對立的局面已經夠危險了,何況面對面質疑神,更是少有人敢為的。哈巴谷正是這樣的一位先知。
聖經關於哈巴谷的記載,幾乎比其他任何先知都少,甚至連他的父親、支派或家鄉都未提及。他的名字顯然不是希伯來文,而是來自亞喀得文,指某種植物或果樹45。在當時以色列人的生活上,亞喀得文與他們的生活是息息相關的(見下面,46及47頁)。
稍晚的傳統試圖更仔細地確認哈巴谷的身分。次經《但以理、彼勒與大龍》(Daniel, Bel, and the Snake)中說︰但以理在獅穴的那一週,哈巴谷帶食物給但以理,以維持他的生命。有一抄本稱他為一個利未人耶書的兒子。因著哈巴谷與音樂的關聯,尤其是第三章中的詩篇(見三1、19),是與利未人有關的禮儀(拉三10;尼十二27),再加上他的頭銜是「先知」(一1),有人因此猜測他是聖殿中專職的先知,不過還沒有證據證明有這種職務存在46。
45 見 A. L. Oppenheim, The Assyrian
Dictionary, 6(Oriental Institute, 1956), p. 13,關於 habbaququ 的記載。
46 見 J. A. Motyer, 'Prophecy, Prophets', IBD,
p. 1283.
Ⅱ 時期
哈巴谷說預言的時期,和本書寫成的時期,向來是一件令人爭論的事47。根據一章6節,提及巴比倫人的入侵就要來臨,聖經作者稱他們為「迦勒底人」48。約從主前六二五年起,新巴比倫帝國在尼布卜拉撒(譯註︰ Nabopolassar,尼布甲尼撒之父)掌握下國勢日強;主前六一二年毀滅亞述首都尼尼微;主前六○五年,尼布甲尼撒(Nebuchadnezzar)在亞述的迦基米施打敗埃及和其聯軍(耶四十六2)49,國勢達到頂峰。哈巴谷所預見的這次侵略,可能在主前五八七年以前任何時間發生,那一年耶路撒冷終於被巴比倫所毀。這些預言可能是在稍早時候發出的。一個頗切合的時期是約雅敬作王期間(主前609∼598年),因在這段統治期間,巴比倫的威脅愈來愈強50。他們於主前五九八年前來攻打猶大;約雅敬後來死了,很可能是被人刺殺的(參︰耶二十二18∼19,三十六30)。作者對巴比倫的殘暴之親身感受(參一12∼17),正與這段時期的歷史吻合;因此哈巴谷是與那鴻、西番雅和耶利米同時代的人。
猶大約在一世紀多以前,就目睹了她北邊的姐妹以色列的淪陷與被擄。一再干犯神的約,是不可能永遠不受刑罰的,然而猶大本身卻沒有記取這教訓。根據先知所預言,猶大自己也將面臨同樣的命運。
先知也預言巴比倫的敗落,這件事終於在主前五三九年發生了,而在該年,伊朗民族的瑪代波斯聯盟在古列率領下攻取了巴比倫。
47 見 Jo/cken, pp. 3∼106,討論各種提議的取捨。
48 見 D. J. Wiseman, '
49 見 A. K. Grayson, Assyrian and
Babylonian Chronicles (J. J. Augustin, 1975), p. 99.
50 見布賴特,《以色列史》,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350∼351頁。
Ⅲ 哈巴谷書
哈巴谷書在小先知書中排第八位,在那鴻書與西番雅書之間;這三本書在時間上大致相同,對耶和華的公義、主權與恩典的觀點也類似。
這卷書的結構相當簡單明瞭,包括哈巴谷向神發出的兩個問題,每個問題後面都跟著神的回答。頭一個是關於耶和華對罪──尤其不義──顯然是過分寬容(一2∼4),隨後是神的保證,祂要使用迦勒底人或新巴比倫帝國作為祂對付罪的工具(一5∼11)。第一個答覆就這樣指向主前五八七年,巴比倫毀滅耶路撒冷的事件(見46∼47頁)。但這引來哈巴谷更大的道德難題︰神怎能使用一個比被懲罰的國家更殘暴、更無人性的民族作審判的工具呢(一12∼17)?哈巴谷期待有一回應(二1),這回應終於來臨,神應許要審判巴比倫(二2∼20)。這第二個答覆指向主前五三九年波斯征服巴比倫的事件(見上一段)。哈巴谷用一首敬拜的詩篇,來回應神對祂公義和慈愛的保證(第三章),這篇詩回想神如何在西乃山臨到以色列民(三3∼7),像一個大能的勇士為以色列爭戰(三8∼15)。這卷書最後以先知一段感人肺腑的禱告,表達對神的信靠作為結束(三16∼
研讀這卷書,會遇到兩個主要釋經問題。頭一個牽涉到困擾著哈巴谷的第一個問題,那些持續犯罪卻未受懲罰的惡人之身分(一4)。他們是誰?他們與一章13節的惡人有何關係?再者,在這兩處經文中所說的義人又各是何人?關於這點提出過的建議很多,部分原因是由於本書日期的推算。這些建議包括亞述人、埃及人、迦勒底人、希臘人、西流基人(Seleucids),或部分猶太人。甚至有學者建議是某一特定黨派的猶太人51;這點並沒有足夠的證據來確定。一章4節的惡人最有可能是部分猶太人,他們背棄了耶和華和摩西的律法,令那些仍然信守主道的人感到難過。神對這些惡人的審判將是以巴比倫軍隊入侵的方式臨到;這是哈巴谷無法忍受的,因為相較之下,猶大的惡人遠比殘暴的巴比倫人「更公義」(一13)!
一章4節和一章13節的惡人必定是指兩組不同的人,因為如果頭一處經文的惡人,是指有時圍困猶大的亞述人或埃及人52,那麼義人必是指全體猶大人了。然而,儘管我們可以理解為何哈巴谷要呼求耶和華,刑罰外來的壓迫者,釋放自己的同胞,但他對耶和華答覆的反應卻是不可理解的,因為他對於使異教壓迫者受苦的多寡不應有任何道德上的困難。先知的反應,意味著一章4節的惡人只是猶大中的一群人,而一章13節的惡人則是神所差來刑罰他們的巴比倫入侵者;因此,一章4節中的義人,就是猶大中那些經歷了不義和逼迫而受此苦難的人,而一章13節中的義人則是指猶大整體說的,以此對比更邪惡的巴比倫人。
第二個問題牽涉到第三章的經文在本書的位置。昆蘭經卷包括有一卷對本書的註釋,卻沒有第三章53。因為這份文件缺少了這首詩篇,有人就建議說這是後來才加進本書的。但這個建議又產生另一個問題,那就是它究竟是何時被加進來的;因為所有的七十士譯本抄本和主前第三、二世紀起的經文都包括這篇詩54。它未曾出現在昆蘭經卷中,較可能的解釋似乎是︰它比頭兩章的材料較不適合昆蘭社團的需要和興趣。這一章沒有包括在註釋中,並不證明它不存在本書裡,就如今日許多講道,也不包括許多舊約經文和書卷,可是這並不表示這些經卷已經不被列在聖經正典中。
51 見 E. Nielsen, 'The Righteous and the
Wicked in Habaqquq', Studia Theologica 6 (1953), pp. 54∼78; M. D.
Johnson, 'The Paralysis of the Torah in Habakkuk i4', VT 35 (1985), pp.
257∼266.
52 見布賴特,《以色列史》,322∼348頁。
53 見 Brownlee.
54 見 Brownlee,以及 J. T. Milik, Ten Years of Discovery
in the Wilderness of
Ⅳ 信息
先知的角色是要帶領國家和她的領導人回頭,順服神與祂百姓在西乃所立之約。如果聖約的義務被忽略或放棄,先知通常要冒個人生命危險,面對犯罪之人,並奉耶和華的名要求悔改。然而在哈巴谷的例子,先知冒更大的危險面對耶和華自己。在這裡,先知不是呼求神幫助他的國家,如在別處所見的(參︰詩十,十二,四十四,六十,七十四),反倒是呼求神審判那些犯罪之人(一2∼4)。這些惡人的身分有多種可能(見47∼49頁),但顯然是那些背棄神律法的猶太人。就如以色列背約不能不受刑罰,耶和華也照樣不能容許祂的約被破壞而無反應。因為神不採取行動,似乎有違祂公正與公義的特性(2節),所以先知提出質問。這項質問與約伯的質問類似,都是問神祂是否真的控制這個世界。約伯也面對著相似的處境︰他的「系統神學」與他實際經歷的神的作為不符合(參︰伯六28∼30,七11、20∼21,九21等;亦見耶十二)。
但哈巴谷不像約伯,他得到神直接的答覆(一5∼11)︰刑罰即將來臨,但卻是藉著巴比倫人這工具臨到的。對先知而言,這產生更嚴重的神學和道德問題;因為巴比倫人入侵的「療法」比猶大人罪惡的「疾病」更糟。巴比倫人是異教徒,根本不敬拜耶和華的,神怎能使用他們來刑罰自己的百姓呢?他們的殘暴也是眾所周知的,這刑罰似乎遠超過他們的罪孽所當得的報應(一12∼17)。
神的答覆是︰祂所揀選用來管教猶大的工具,本身必須為它的行動負起道德責任,也不能免除當得的刑罰(二2∼20)。這信息不僅用消極的方式表達,描繪出作惡者的審判與死亡;它也帶來正面的生命信息。在一段對教會歷史產生深遠影響的舊約宣告中,猶大得知︰作惡之人將為他們的行為受罰,但「義人必因信得生」(二4,AV)。猶大或任何與神立約之民,若堅守神的聖約,無論是舊約或新約,那麼他們所相信、所事奉的那一位,必保證他們存活。哈巴谷以一個敬畏與信心的禱告,來回應這盼望與審判的應許(三章)。他回想耶和華如何在西乃山臨到祂的百姓(3∼7節),以及祂作為大能勇士的權能(8∼15節)。在過去這些證明神的存在與能力的亮光中,哈巴谷在敬畏、但卻喜樂的降服中,把自己放在神的手和眷顧裡,即使所有維持生計之物都消失了,這位神仍然能供應,而祂也確實供應了(16∼19節)。
哈巴谷書大綱
Ⅰ 標題(一1)
Ⅱ 惡人未受懲罰的問題(一2∼4)
Ⅲ 耶和華的頭一個答覆(一5∼11)
Ⅳ 刑罰太過的問題(一12∼17)
Ⅴ 等候答覆(二1)
Ⅵ 耶和華的第二個答覆(二2∼20)
A 異象(二2∼5)
i. 宣告(二2∼3)
ii. 生與死(二4∼5)
B 譏刺諸禍(二6∼20)
i. 掠奪者(二6∼8)
ii. 陰謀者(二9∼11)
iii. 助長暴力者(二12∼14)
iv. 敗壞者(二15∼17)
v. 異教的偶像崇拜者(二18∼20)
Ⅶ 哈巴谷的詩篇(三1∼19)
A 音樂附註(三1、19b)
B 祈求(三2)
C 神的權能顯在歷史中(三3∼15)
i. 神的來臨(三3∼7)
ii. 神的爭戰(三8∼15)
D 敬畏與信心(三16∼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