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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谷書導論

 

{\Section:TopicID=140}Ⅰ 先知哈巴谷

  哈巴谷愛神,但卻很少有人像他這樣,預備好與神進行對話,質詢神的作為是否公義。當然,在屬靈生活中,大部分信徒都會遭遇懷疑神、質問神的時刻。然而,很少人會像約伯那樣公開地與神爭辯,甚至站在神面前,當面質問神對人的舉動是明顯不合理的,就更罕見了。這正是先知哈巴谷所作的,當神回應哈巴谷最初的問題後,他甚至更進一步對神的答覆發出挑戰。

  先知的角色之一,乃是作為以色列神和祂百姓的中保。當百姓偏離了聖約,先知就當提醒並督促百姓回轉。然而哈巴谷卻反過來,呼籲神解釋祂的作為為什麼看來不符合聖約的要求。先知站在與百姓對立的局面已經夠危險了,何況面對面質疑神,更是少有人敢為的。哈巴谷正是這樣的一位先知。

  聖經關於哈巴谷的記載,幾乎比其他任何先知都少,甚至連他的父親、支派或家鄉都未提及。他的名字顯然不是希伯來文,而是來自亞喀得文,指某種植物或果樹45。在當時以色列人的生活上,亞喀得文與他們的生活是息息相關的(見下面,4647{\LinkToBook:TopicID=141,Name= Ⅱ 時期})。

  稍晚的傳統試圖更仔細地確認哈巴谷的身分。次經《但以理、彼勒與大龍》(Daniel, Bel, and the Snake)中說︰但以理在獅穴的那一週,哈巴谷帶食物給但以理,以維持他的生命。有一抄本稱他為一個利未人耶書的兒子。因著哈巴谷與音樂的關聯,尤其是第三章中的詩篇(見三119),是與利未人有關的禮儀(拉三10;尼十二27),再加上他的頭銜是「先知」(一1),有人因此猜測他是聖殿中專職的先知,不過還沒有證據證明有這種職務存在46

 

45 A. L. Oppenheim, The Assyrian Dictionary, 6Oriental Institute, 1956, p. 13,關於 habbaququ 的記載。

46 J. A. Motyer, 'Prophecy, Prophets', IBD, p. 1283.

Ⅱ 時期

  哈巴谷說預言的時期,和本書寫成的時期,向來是一件令人爭論的事47。根據一章6節,提及巴比倫人的入侵就要來臨,聖經作者稱他們為「迦勒底人」48。約從主前六二五年起,新巴比倫帝國在尼布卜拉撒(譯註︰ Nabopolassar,尼布甲尼撒之父)掌握下國勢日強;主前六一二年毀滅亞述首都尼尼微;主前六○五年,尼布甲尼撒(Nebuchadnezzar)在亞述的迦基米施打敗埃及和其聯軍(耶四十六249,國勢達到頂峰。哈巴谷所預見的這次侵略,可能在主前五八七年以前任何時間發生,那一年耶路撒冷終於被巴比倫所毀。這些預言可能是在稍早時候發出的。一個頗切合的時期是約雅敬作王期間(主前609598年),因在這段統治期間,巴比倫的威脅愈來愈強50。他們於主前五九八年前來攻打猶大;約雅敬後來死了,很可能是被人刺殺的(參︰耶二十二1819,三十六30)。作者對巴比倫的殘暴之親身感受(參一1217),正與這段時期的歷史吻合;因此哈巴谷是與那鴻、西番雅和耶利米同時代的人。

  猶大約在一世紀多以前,就目睹了她北邊的姐妹以色列的淪陷與被擄。一再干犯神的約,是不可能永遠不受刑罰的,然而猶大本身卻沒有記取這教訓。根據先知所預言,猶大自己也將面臨同樣的命運。

  先知也預言巴比倫的敗落,這件事終於在主前五三九年發生了,而在該年,伊朗民族的瑪代波斯聯盟在古列率領下攻取了巴比倫。

 

47 Jo/cken, pp. 3106,討論各種提議的取捨。

48 D. J. Wiseman, 'Chaldea, Chaldeans', IBD, pp. 257258;和 W. G. Lambert, 'The Babylonians and Chaldeans', POTT, pp. 179196.

49 A. K. Grayson, Assyrian and Babylonian Chronicles (J. J. Augustin, 1975), p. 99.

50 見布賴特,《以色列史》,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350351頁。

Ⅲ 哈巴谷書

  哈巴谷書在小先知書中排第八位,在那鴻書與西番雅書之間;這三本書在時間上大致相同,對耶和華的公義、主權與恩典的觀點也類似。

  這卷書的結構相當簡單明瞭,包括哈巴谷向神發出的兩個問題,每個問題後面都跟著神的回答。頭一個是關於耶和華對罪──尤其不義──顯然是過分寬容(一24),隨後是神的保證,祂要使用迦勒底人或新巴比倫帝國作為祂對付罪的工具(一511)。第一個答覆就這樣指向主前五八七年,巴比倫毀滅耶路撒冷的事件(見4647{\LinkToBook:TopicID=141,Name= Ⅱ 時期})。但這引來哈巴谷更大的道德難題︰神怎能使用一個比被懲罰的國家更殘暴、更無人性的民族作審判的工具呢(一1217)?哈巴谷期待有一回應(二1),這回應終於來臨,神應許要審判巴比倫(二220)。這第二個答覆指向主前五三九年波斯征服巴比倫的事件(見上一段)。哈巴谷用一首敬拜的詩篇,來回應神對祂公義和慈愛的保證(第三章),這篇詩回想神如何在西乃山臨到以色列民(三37),像一個大能的勇士為以色列爭戰(三815)。這卷書最後以先知一段感人肺腑的禱告,表達對神的信靠作為結束(三1619a)。

  研讀這卷書,會遇到兩個主要釋經問題。頭一個牽涉到困擾著哈巴谷的第一個問題,那些持續犯罪卻未受懲罰的惡人之身分(一4)。他們是誰?他們與一章13節的惡人有何關係?再者,在這兩處經文中所說的義人又各是何人?關於這點提出過的建議很多,部分原因是由於本書日期的推算。這些建議包括亞述人、埃及人、迦勒底人、希臘人、西流基人(Seleucids),或部分猶太人。甚至有學者建議是某一特定黨派的猶太人51;這點並沒有足夠的證據來確定。一章4節的惡人最有可能是部分猶太人,他們背棄了耶和華和摩西的律法,令那些仍然信守主道的人感到難過。神對這些惡人的審判將是以巴比倫軍隊入侵的方式臨到;這是哈巴谷無法忍受的,因為相較之下,猶大的惡人遠比殘暴的巴比倫人「更公義」(一13)!

  一章4節和一章13節的惡人必定是指兩組不同的人,因為如果頭一處經文的惡人,是指有時圍困猶大的亞述人或埃及人52,那麼義人必是指全體猶大人了。然而,儘管我們可以理解為何哈巴谷要呼求耶和華,刑罰外來的壓迫者,釋放自己的同胞,但他對耶和華答覆的反應卻是不可理解的,因為他對於使異教壓迫者受苦的多寡不應有任何道德上的困難。先知的反應,意味著一章4節的惡人只是猶大中的一群人,而一章13節的惡人則是神所差來刑罰他們的巴比倫入侵者;因此,一章4節中的義人,就是猶大中那些經歷了不義和逼迫而受此苦難的人,而一章13節中的義人則是指猶大整體說的,以此對比更邪惡的巴比倫人。

  第二個問題牽涉到第三章的經文在本書的位置。昆蘭經卷包括有一卷對本書的註釋,卻沒有第三章53。因為這份文件缺少了這首詩篇,有人就建議說這是後來才加進本書的。但這個建議又產生另一個問題,那就是它究竟是何時被加進來的;因為所有的七十士譯本抄本和主前第三、二世紀起的經文都包括這篇詩54。它未曾出現在昆蘭經卷中,較可能的解釋似乎是︰它比頭兩章的材料較不適合昆蘭社團的需要和興趣。這一章沒有包括在註釋中,並不證明它不存在本書裡,就如今日許多講道,也不包括許多舊約經文和書卷,可是這並不表示這些經卷已經不被列在聖經正典中。

 

51 E. Nielsen, 'The Righteous and the Wicked in Habaqquq', Studia Theologica 6 (1953), pp. 5478; M. D. Johnson, 'The Paralysis of the Torah in Habakkuk i4', VT 35 (1985), pp. 257266.

52 見布賴特,《以色列史》,322348頁。

53 Brownlee.

54 Brownlee,以及 J. T. Milik, Ten Years of Discovery in the Wilderness of Judah (A. R. Allenson, 1957), pp. 14, 18.

Ⅳ 信息

  先知的角色是要帶領國家和她的領導人回頭,順服神與祂百姓在西乃所立之約。如果聖約的義務被忽略或放棄,先知通常要冒個人生命危險,面對犯罪之人,並奉耶和華的名要求悔改。然而在哈巴谷的例子,先知冒更大的危險面對耶和華自己。在這裡,先知不是呼求神幫助他的國家,如在別處所見的(參︰詩十,十二,四十四,六十,七十四),反倒是呼求神審判那些犯罪之人(一24)。這些惡人的身分有多種可能(見4749{\LinkToBook:TopicID=142,Name= Ⅲ 哈巴谷書}),但顯然是那些背棄神律法的猶太人。就如以色列背約不能不受刑罰,耶和華也照樣不能容許祂的約被破壞而無反應。因為神不採取行動,似乎有違祂公正與公義的特性(2節),所以先知提出質問。這項質問與約伯的質問類似,都是問神祂是否真的控制這個世界。約伯也面對著相似的處境︰他的「系統神學」與他實際經歷的神的作為不符合(參︰伯六2830,七112021,九21等;亦見耶十二)。

  但哈巴谷不像約伯,他得到神直接的答覆(一511)︰刑罰即將來臨,但卻是藉著巴比倫人這工具臨到的。對先知而言,這產生更嚴重的神學和道德問題;因為巴比倫人入侵的「療法」比猶大人罪惡的「疾病」更糟。巴比倫人是異教徒,根本不敬拜耶和華的,神怎能使用他們來刑罰自己的百姓呢?他們的殘暴也是眾所周知的,這刑罰似乎遠超過他們的罪孽所當得的報應(一1217)。

  神的答覆是︰祂所揀選用來管教猶大的工具,本身必須為它的行動負起道德責任,也不能免除當得的刑罰(二220)。這信息不僅用消極的方式表達,描繪出作惡者的審判與死亡;它也帶來正面的生命信息。在一段對教會歷史產生深遠影響的舊約宣告中,猶大得知︰作惡之人將為他們的行為受罰,但「義人必因信得生」(二4AV)。猶大或任何與神立約之民,若堅守神的聖約,無論是舊約或新約,那麼他們所相信、所事奉的那一位,必保證他們存活。哈巴谷以一個敬畏與信心的禱告,來回應這盼望與審判的應許(三章)。他回想耶和華如何在西乃山臨到祂的百姓(37節),以及祂作為大能勇士的權能(815節)。在過去這些證明神的存在與能力的亮光中,哈巴谷在敬畏、但卻喜樂的降服中,把自己放在神的手和眷顧裡,即使所有維持生計之物都消失了,這位神仍然能供應,而祂也確實供應了(1619節)。

哈巴谷書大綱

Ⅰ 標題(一1

Ⅱ 惡人未受懲罰的問題(一24

Ⅲ 耶和華的頭一個答覆(一511

Ⅳ 刑罰太過的問題(一1217

Ⅴ 等候答覆(二1

Ⅵ 耶和華的第二個答覆(二220

 A 異象(二25

   i.     宣告(二23

   ii.    生與死(二45

 B 譏刺諸禍(二620

   i.     掠奪者(二68

   ii.    陰謀者(二911

   iii.   助長暴力者(二1214

   iv.   敗壞者(二1517

   v.    異教的偶像崇拜者(二1820

Ⅶ 哈巴谷的詩篇(三119

 A 音樂附註(三119b

 B 祈求(三2

 C 神的權能顯在歷史中(三315

   i.     神的來臨(三37

   ii.    神的爭戰(三815

 D 敬畏與信心(三1619a

──《丁道爾聖經註釋》